“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指示精神和中央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始终把脱贫攻坚摆在重要位置,谋深谋细谋实工作举措,做到真脱贫、脱真贫。”近日,黄石市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对相关地区和职能部门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据了解,今年来,该市成立工作专班,深入推进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专项问题治理。工作专班围绕省、市巡视巡察及专项整治战役中发现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点对点”、“杀回马枪式”、“滚动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定期汇总重点检查、信访举报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市直部门坚持“一条主线”,实行“部门+纪检组”监督检查模式,在系统内开展专题攻坚检查,推进扶贫领域“两个责任”全落实、监督检查全覆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点人、重点事,严肃查处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职能部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问题。2018年1至3月,全市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3个,处理8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4人。其中,全市职能部门履责不力问责12人,扶贫帮扶工作队责任落实不力问责4人,党员干部工作不力问责55人。
为牢牢牵住各级党组织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牛鼻子”,该市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县、乡党委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考核范围,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对专项治理工作中不重视、不配合、整改不彻底的,抓住典型通报曝光和严肃问责。同时,该市以完善制度推进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针对县、乡党委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突出问题整改,督促建章立制、完善体制机制,有针对性地解决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虚化空转问题。
“我们要通过开展专项问题集中治理,全面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剑’,打实问责‘板子’,以强有力的问责为我市如期实现脱贫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该市纪委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