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镇纪委副书记曾某暗箱操作,为其岳父承揽工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岗位。”近日,十堰市竹山县纪委发出通报。目前,该县纪委已共问责处理“问题”干部10人,其中8人被给予纪律处分,2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据悉,该县对照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修订完善了《竹山县纪检干部行为规范》《竹山县执纪审查人员“十不准”》等规章制度,要求纪检干部每季度必须向所在单位及上级纪委报告社会交往情况、家庭生活情况等,对执纪者严格监督,真正管住纪检干部的“八小时之外”。执行纪检监察干部“污点”档案制度,结果直接与干部评优表模、提拔任用等结合。深入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巡查,重点巡查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审查纪律情况。“我们坚持刀刃向内,加强日常监管,就是要让纪检监察干部转作风、强本领、提效能,塑造新形象,激发新活力。”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锐说。(通讯员李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