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湖北襄阳襄州区:探索案件协审制度 补齐基层办案能力不足“短板”

2018-04-26 16:21   中国纪检监察报  

“这个立案通知书的签收人姓名以及日期要补充完整”“这个案子需要违纪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开具违纪人员身份证明”……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镇(街)纪(工)委自办案件集中协作审理工作会上,审理小组协审人员你一言我一语,从事实、证据、程序等方面对协作审理案件仔细挑“毛病”。

为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襄州区纪委监委制定镇(街)纪(工)委自办案件集中协作审理实施办法,定期开展案件协作审理互评制度。“乡镇纪委办案人员,审理工作能力相对不足,通过每月协审这个‘找茬’平台,‘手把手’传帮带提升案件审理规范性,可以确保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推敲。”襄州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协作审理的重点在结论所依据的事实是否清楚、客观、完整,证据是否存在不足或证据之间是否存在重大矛盾未予排除;执纪审查单位在审查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到位、时限超期等情况。(乔玉君)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