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开展的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各督查组要按照不打招呼、不设线路、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基层、直接进村入户的方式开展……”近日,夷陵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各派出纪工委书记手上都收到了一份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安排,要求11个督查组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集中督查与分散督查相结合、开展执纪审查等业务工作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全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在四月底前完成第一轮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全区26个贫困村和区扶贫办、区发改局、区民政局等15家涉及扶贫项目及扶贫资金监管的职能部门,按照脱贫攻坚“十不准”规定,聚焦乡镇党委、政府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监管责任情况,帮扶部门和干部扶贫工作作风情况,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等四大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深入一线查找发现问题,以扎实的监督检查确保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据悉,该区自2017年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作风不实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8个,追责问责19人,其中纪律处分5人,同时,全区范围印发扶贫工作履责不力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通报各1期,涉及典型案例14个,纪律处分4人,问责处理13人。通过有力追责问责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了强力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宜昌市夷陵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