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严肃通报巡察发现问题 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2018-06-26 15:30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部分领导干部缺乏担当,遇事推诿;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少数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多年未发展新党员……”

近日,咸宁市组织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市、区)党委书记召开专题会议,咸宁市委书记丁小强出席会议,咸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程良胜通报2016年以来市委巡察发现的10个方面普遍性问题。会议强调,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据咸宁市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本次会议目的就是通过当面锣、对面鼓,不做任何遮掩,一五一十抖问题,促使全市上下思想上严起来、行动上实起来、作风上紧起来,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据悉,近年来,咸宁市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市委书记专题会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专门要求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问题梳理汇总,向全市通报。要求分管市领导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市“四大家”领导参加被巡察单位民主生活会,增强严肃性、针对性和权威性。同时,该市创新成立市委巡察工作督导组,常态化开展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导,并定期将巡察整改情况在媒体公开,推动巡察成果运用落到实处。

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咸宁市委巡察机构先后开展4轮常规巡察、2轮交叉巡察、1轮专项巡察,共要求被巡察的45家单位对存在的471个问题进行整改,已整改销号问题453个,占整改问题总数的96.18%;申请延期整改问题18个,占3.82%。通过整改,清退清收资金23471.60万元,追责问责552人,建立完善规章制度76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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