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11日通报2017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2017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52.7万人,其中包括省部级及以上干部58人。
根据通报,2017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73.3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25.1万件,谈话函询28.4万件次,立案52.7万件,处分52.7万人(其中党纪处分44.3万人)。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58人,厅局级干部3300余人,县处级干部2.1万人,乡科级干部7.8万人,一般干部9.7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32.7万人。
2017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31.6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78.6万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9.7%;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41.2万人次,占31.3%;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7万人次,占5.3%;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4.8万人次,占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