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推行办理结果报送机制 倒逼交办信访提质增效

2018-07-17 09:47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被举报人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予以除名,你们仅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明显量纪不当,请重新研究后上报。”连日来,孝感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在审核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上报的信访举报交办件办理结果时,一批交办件因超时限、量纪不恰当、格式不规范等问题被退回,要求按规定重新办理、报送。

“监察体制改革之后,监察范围和监察对象明显扩大,基层上报的交办件有的关键事实调查不清,有的前后逻辑混乱,有的问题界定不准,有的当事人责任划分不明确,严重影响办理质效。”据孝感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孝感市纪委监委已退回52件信访交办件,2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因交办件办理工作滞后被工作约谈,1名派驻机构主要领导因交办件办理不力被警示性谈话。

2018年5月,孝感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交办件办理结果报送工作的相关规定,从办件格式、办理时限、效率质量、补报要求、失职问责等方面以制度的形式作出详细规定,让信访件在初核过程中问题未查清、材料不规范、处理不到位等行为不再“任性”。

办前严抓台账管理,对收到的所有交办件,孝感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登记交办函号、受理时间、审批路径、分流去向、办理时限和办理进度等信息,第一时间将交办件送达承办单位。办中强化跟踪督办,委主要领导深入基层涉案单位靠前指挥,对上级交办件、重要转送件经常抓在手中、问在平时、督在细处,打造“月提醒、季督办、半年通报”的督办体系,每年6月和11月对交办件办理情况开展专项督办。办后统一审核程序,坚持“信访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制,坚持“事实不清的不放过、定性不准的不放过、处理不当的不放过、材料不齐的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层层审核把关,倒逼信访举报交办件提质增效。

“多亏了你们,我们五保户的供养银行卡和社保卡才失而复得。”6月22日,云梦县曾店镇破黄村召开了一场特殊的“院子会”,云梦县纪检监察干部公开通报了村干部张某珍私自扣留村民的养老保险银行卡和五保户供养银行卡并私自取款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赢得了一众村民的拍手称赞。

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信访举报交办件办理结果的重要标准,孝感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实名举报“细回告”,对凡署名、留有联系方式的举报件,在电话核实举报人身份信息属实后,在分类移送台账中记录备案举报人信息,督促承办单位在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做好与实名举报人联系沟通、见面反馈、回告回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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