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赴台团组人员是如何组成的?”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由县级领导带团,人数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本次赴台内容是经贸交流,所有团组成员身份都与经济贸易有关。”
“赴台经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赴台经费列入‘三公经费’管理,所有费用按照人均收取,由派员单位直接一次性汇入台湾交流协会账号,在台参访期间,考察团不负责经费管理。”
……
近日,保康县委常委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三元就县台办赴台考察相关事项,对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统战部长王杰进行问询和廉政风险提醒。
今年以来,该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相关要求,不断探索符合保康实际、操作性强的党内监督新模式,常态化开展县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
5月,全市县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推进会在保康召开,保康“党委书记亲自抓,纪委书记具体抓,党委成员配合抓”做法在全市交流。该县不断延伸拓展好的经验做法,切实履行主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重点在抓聚焦、抓细化、抓基础、抓融合上下功夫。在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情况报备、书面提醒、谈话提醒、过程参与、线索报告等监督方式的基础上,该县纪委还通过组织学习讨论、辅导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剖析讨论典型案例等活动,强化同级党委及常委会委员、党委委员廉洁自律及主动接受监督意识。
监督和被监督已经成为一种行动自觉。截至目前,该县纪委先后17次参与县委干部人事任免、重大招商引资和建设项目、重大资金开支等决策事项的监督;县委常委主动向纪委备案30余次,涉及决策事项180多个、干部人事调整140多人。(保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