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通报上半年纪检监察机关作风监督工作情况

2018-07-27 11:12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7月27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纪委监委通报2018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作风监督工作情况。省纪委监委新闻发言人、宣传部部长张正义通报有关情况。以下为新闻发布内容:

2018年上半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强化作风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推动全省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善。

一、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

一是盯紧盯牢节点,深化监督检查。紧紧盯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省市县三级联动,精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元旦期间,组织开展了违规购买年货节礼、违规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专项检查活动。春节期间,组织全省17个市州对违规组织团拜会联欢会、违规发放过节物资福利和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交叉检查。五一端午期间,组织开展各类项目建设指挥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驻外工作机构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问题以及工会经费使用、私车公养、违规公务接待等专项检查活动。今年1至6月,全省共组织各类检查组2716个,检查单位19046家次,发现问题6664个。同时,省纪委协调相关单位对元旦春节、五一端午期间违规财务票据、公车私用问题集中排查,梳理交办问题线索600余条。

二是严查快处重惩,越往后执纪越严。把查处党的十九大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今年1至6月,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26个,处理1864人,党纪政务处分1534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今年1至6月,全省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839个,涉及领导干部132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9人。省纪委通报的随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万正强操办女儿婚事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和荆门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波和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蔡金军等人以客商商务考察名义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等问题,在全省引起强烈反响。

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压紧压实责任。今年以来,省纪委3次印发严明纪律通知,重申节日纪律要求,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4次发送廉政短信,提醒省管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4次采取电话通知形式,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对作风建设流于形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责问责。今年1至6月,全省查处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力问题421个,问责党组织18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512人,党纪政务处分22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55.35%、38.46%、36.90%、63.31%,追责问责力度持续加大。

四是健全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制定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提供重要遵循。组织编写并印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制度问答汇编》,为制度执行提供统一标准。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建立阶段性工作总结评估机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并结合实际梳理修订落实措施;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

二、下大力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举措。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贯彻落实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服务群众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突出表现,认真总结我省2017年专项治理经验,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加强日常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强化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加强巡视巡察、加强派驻监督、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开展明察暗访、强化执纪审查、强力追责问责、持续通报曝光等11项具体工作措施。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纠正“四风”的工作重点,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之中,增强问题线索发现能力。同时,结合扶贫攻坚、扫黑除恶、民生工程建设等专项监督工作,着力查找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问题,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

二是省级领导机关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省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017年省委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数量、会议天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2.5%、13.9%,省对市州设立的责任制、开展的考核项目取消78项。在今年年初开展的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大幅精简考核程序和指标,资料检查事项由28项减少到7项,民主测评项目由5项减少到2项,减轻了基层迎检负担。省纪委自2017年起取消对市州纪委工作绩效年终集中考评和优胜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加大日常督促指导力度,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精力干工作、抓落实。

三是严纠严惩,保持高压态势。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今年1至6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56个,处理2356人,党纪政务处分709人,其中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94人。

四是持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协调省内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党组织履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体责任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安排部署、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通报曝光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等。今年1至6月,全省共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627个,涉及1126人。

三、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追责问责和督促整改工作

一是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进一步畅通上级交办、领导批办、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群众信访、媒体曝光等渠道,广泛收集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建立线索收集、整理和移交台账,明确承办人员、承办要求和承办时限,确保所有线索都能及时调查、按期办结。同时,聚焦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媒体曝光的突出环境问题,研究出台《关于在查处生态环境损害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暂行规定》,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环保等部门问题线索移交、政策咨询、调查取证等方面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去年以来,共收集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8件,目前已调查办结18件。

二是深入细致开展调查工作。对全省性的重大生态环境损害违纪违法案件,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责任追究工作领导专班,及时发现和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规、失职渎职问题。在调查核实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18个方面问题线索中,省纪委抽调160多人组建18个调查组、市县抽调500余人组建100多个协查组,省环保厅抽调18名专业环境监察人员配合参与调查,在两个月时间内完成谈话4500多人次,收集有效证据资料万余份。

三是从严从重执纪问责。根据环保问题成因复杂的特点,严格依据政策法规规定,严格依据部门职能定位和个人法定职责,严格依据问题情形、责任大小及产生的后果,重点追究违规决策、领导不力、失职渎职责任,做到不枉不纵、不偏不废、应追尽追、宽严相济。今年1至6月,全省因生态环境损害受到责任追究的党政领导干部212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32人、乡科级及一般干部18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8人次,免职2人。今年1月,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罗田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环境污染”责任追究问题,对包括2名省管干部在内的10名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四是充分发挥问责治本功能。以严肃追责问责推动问题整改,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清废行动2018”、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等移交的环境保护整治任务正按进度有序推进。全省4.7万亩湖泊珍珠养殖、27.4万亩投肥养殖和122.1万亩大湖围网等一些常年得不到解决的环保问题相继得到彻底整改。同时,全省各地各部门以环保问责和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自觉强化环境保护政治意识,加快补齐生态建设短板,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省级层面出台了《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刚性制度,各市县也相继出台了配套制度,促进湖北生态文明建设良性发展。

四、坚决扛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政治责任

一是加强问题线索规范化管理和处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畅通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督查巡查、部门监管、基层自查5个渠道,广泛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并对问题线索实行编号登记、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切实增强提醒约谈、诫勉谈话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今年1至6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206人,占处理总人数的51.54%。省纪委监委对重点问题线索实行滚动式、多轮次交办,并严格按照“当天呈批,第二天转办到位,一周后跟踪办理进展情况”的要求及时处置。今年以来,共向市(州)纪委监委交办问题线索15批94个。

二是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从去年12月底开始,省委集中半年多时间,围绕2017年下半年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发现的6个方面24类问题,分别由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巡视办、省扶贫办等部门配合,省、市、县、乡、村五级上下联动,在全省部署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截至6月30日,全省专项巡视移交和新发现的扶贫领域各类具体问题8347个,已整改7253个,整改完成率86.89%。其中,被纳入2017年扶贫领域专项巡视的31个贫困县(市、区),共梳理巡视移交和新发现问题3324个,已完成整改3000个,累计处理相关责任人9257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39人次,组织处理5856人次,移送司法机关62人。

三是始终保持严厉惩治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惩处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1至6月份,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217个,处理党员干部4280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080人次。把通报曝光作为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一环,不断增加典型案件和问题通报曝光的数量和频次,形成强大震慑。今年1至6月份,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通报曝光问题686个,涉及1067人次。省纪委监委印发通报5期,通报典型案件和问题30个、65人次。

四是从严从实加强督查督办。4月上旬,省纪委监委从全省财政、审计系统抽调干部并邀请媒体记者参加,组成11个暗访督查组,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让陪同、不让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深入重点贫困县(市、区)开展暗访督查,共督查6个市(州)的12个贫困县(市、区)、112个贫困村,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协调省委巡视办组建11个小组进驻各贫困县(市、区)开展“蹲点”督查,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撤离。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针对扶贫领域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和突出性问题,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强化监管,堵塞漏洞。今年以来,省、市、县共制定和完善扶贫领域相关制度和政策1000多个。

下一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决策部署,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效的举措,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全省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提供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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