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无小事,既注重框架构建,又着眼细节把控;既不能搞脱离实际的“削足适履”,也不能搞罔顾规律的“大水漫灌”;既要破旧立新、又要平稳有序,坚决做到不打乱仗,不给改革深化留下隐患。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大战略举措,我们要坚持“细、实、稳、和”四字施工标准,扎实、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统筹指导要“细”。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顶层设计的系统工程,点多、线长、面广,怎么做到“细”?就是要树立“监察体制改革无小事”的观念,把“细”的要求贯穿改革试点工作始终,既注重框架构建,又着眼细节把控。我们在综合指导、工作督导、机制运行、舆论宣传、后勤保障上要全面谋划,以“天”为单位倒排工期,实行“每天一调度”“一周两报告”等制度,紧而又紧抓好关键环节,细而又细加强对下指导,以绣花功夫推进改革施工。我们只有在省级层面就把工作抓细抓实,牢牢把握人员转隶、监委组建、内设机构设置、工作运行机制等关键环节,把政策的尺子量到基层去,指导市、县精准施工,才能确保试点工作不走样、不跑偏,始终沿着党中央确定的方向推进。
改革施工要“实”。工作务求实效,首在切合实际。千条万条,没有落实就是“白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座“大厦”能否圆满落成,取决于“一砖一瓦”的质量,在改革施工上一定要“实”。我们既不能搞脱离实际的“削足适履”,也不能搞罔顾规律的“大水漫灌”,要严格落实中央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实际,把握指导思想、改革内容等重大问题,围绕人员转隶、内设机构设置、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文书制定等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落实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充分发挥“施工队”作用,精准对症施策,不折不扣完成纪委承担的任务。
工作运行要“稳”。行稳方能致远。监察体制改革既要破旧立新、又要平稳有序,坚决做到不打乱仗,不给改革深化留下隐患。在改革过程中,一方面要强调谋定而后动,另一方面也要确保顺利开局,蹄疾步稳、逐步深化。要处理好推进改革与正风反腐的关系,防止一手紧、一手松和顾此失彼、工作断档、部门停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我们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做好转隶过程中纪委与检察院案件办理的协调衔接,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从而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
队伍转隶要“和”。人和心齐,家和事兴。转隶是监察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这个环节抓好了,改革就能顺利推进,监委组建后才能迅速开展工作。要把人员转隶作为改革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高度重视转隶过程中干部队伍的思想状况和心理情绪,做好转隶人员的职务、岗位安排,做到“一碗水端平”。特别强调,改革改到哪一步,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一步。利用谈心谈话,让大家说说自己的难,解解心中的惑,紧紧脑中的弦,真正让转隶干部在思想认识上统一基调,在贯彻落实上统一步调,形成“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和谐共进意识,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