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列为监察对象,解决了过去非党员村干部监管难的问题。村干部掌握着管村治村的权力,是村民的‘当家人’,就和千千万万党员干部一样,都在监察范围之内,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约束。”近日,十堰市水利水电局干部到精准扶贫村竹山县溢水镇鹰岩村宣讲监察法。
今年以来,针对巡视巡察发现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十堰市结合“十进十建”活动,通过主题党日、流动党课、入村宣讲、悬挂标语等形式,在农村大力开展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宣传教育,强化村干部纪律规矩意识,预防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截止目前,全市7500余名村干部对监察法进行了“全覆盖”专题集中学习,还利用农村党员支部微信群推送有关消息,把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传达到广大农村党员。
同时,该市分四期对全市45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为期4天的集中培训,把党纪党规教育、监察法学习纳入培训重要内容,并组织参训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观看《不忘初心警钟长鸣》《失守的防线》警示教育专题片,以案施教、以案说纪、以案说法。
“专题片中的典型案例发人深思,令人警醒,今后的工作中一定把一碗水端平,不搞优亲厚友,摒弃非分之想,带头遵纪守法,让群众满意,让组织放心。”茅箭区茅塔乡东沟村党支部书记张旭谈观后感。
针对即将进行的村“两委”换届,十堰市坚持把党纪党规教育、监察法学习作为严肃换届纪律教育重要内容,把遵纪守法作为村干部选用的底线标准,对候选人一个一个过筛子,切实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努力选拔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村干部队伍,推动基层干部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