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十堰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十堰市委批准,十堰市纪委监委对张湾区政协原副主席叶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叶强在担任十堰工业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和张湾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期间,对工业新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考察为名组织干部职工公款外出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购置、借用公车,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采取收入不上账和虚列支出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不正当开支,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叶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十堰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十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叶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十堰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