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报道十堰:学好监察法预防“微腐败”

2018-09-05 17:41   湖北日报  

“监察法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列为监察对象,解决了过去非党员村干部监管难的问题。村干部掌握着管村治村的权力,是村民的‘当家人’,就和千千万万党员干部一样,都在监察范围之内,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约束。”近日,十堰市水利水电局干部到竹山县溢水镇鹰岩村宣讲监察法。

今年以来,针对巡视巡察发现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十堰市结合“十进十建”活动,通过主题党日、流动党课、入村宣讲、悬挂标语等形式,在农村大力开展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宣传教育,强化村干部纪律规矩意识,预防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目前,全市7500余名村干部对监察法进行了“全覆盖”专题集中学习,还利用农村党员支部微信群推送有关消息,把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传达到广大农村党员。

同时,该市分四期对全市45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为期4天的集中培训,把党纪党规教育、监察法学习纳入培训重要内容,并组织参训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观看《不忘初心警钟长鸣》《失守的防线》警示教育专题片,以案施教、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专题片中的典型案例发人深思,令人警醒,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一碗水端平,不搞优亲厚友,摒弃非分之想,带头遵纪守法,让群众满意,让组织放心。”十堰市委宣传部派驻鲁家寨村扶贫干部孟耀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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