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自觉严格遵守‘十五不准’,时时刻刻处处提醒自己,做全面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近日,黄石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一室干部王晓收到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时表示。
据了解,自省纪委监委印发《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试行)》以来,该市纪委监委把学习和践行“十五不准”行为规范作为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举措。坚持学有载体。该市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发放“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运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支部主题党日、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十五不准”行为规范,不仅要做到熟记牢记,而且要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行有模范。市纪委常委专题学习“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遵守。同时,倡导纪检监察干部比学赶超,在纪检监察系统营造勤学严守“十五不准”的浓厚氛围。坚持惩有戒尺。该市要求干部监督部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十五不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学习不遵守的,根据相关党纪党规严肃查处问责。
“《行为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记、务实可行,我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的工作作风,经常反思提醒自己,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房产局纪检监察组干部黄林表示,将以“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努力成为学习和遵守“十五不准”的模范。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在把规矩立起来、措施严起来的同时,黄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抓紧抓实干部队伍监督管理。该市严格执纪,不护短不遮丑,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做到“零容忍”,严防“灯下黑”。今年以来,共立案6人,谈话函询2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4人,提醒谈话3人,工作约谈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