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纪委监委干部到村宣读处分决定书
“这次违纪主要是放松了对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我感到非常后悔。我要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学纪学法,严格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日前,一场以村组干部为对象的处分决定宣布会在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大叶村召开,李某某等3名村小组干部在支部大会上反省自己违纪违规的错误及原因,并作表态发言。
今年上半年,群众信访反映大叶村李某某等3名党员小组长在处理集体征地补偿费用时,违反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按规定公开小组集体征地补偿费开支明细,同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征地补偿费用于村集体开支。华容区纪委监委提级审查后,对3名小组长分别给予党纪处分,其中李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将处分决定宣布会开到村党支部,这在华容区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据了解,为强化村“两委”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的勤廉意识,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充分利用案件资源,对凡是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均由案发地党支部负责开展“一案一教育”工作,以达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和以案促改的目的。截至目前,该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开展农村党员干部“一案一教育”25场,对30余名受处分人员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并开展“一案一教育”。
“参加处分决定宣布会,是对党纪党规的再一次重温和学习,也是规范自身行为的一次警示,在农村支部开展‘一案一教育’活动很有意义。”大叶村一名村支部党员在接受教育后说道。
“这次活动让村里党员和干部都感受到了党纪国法的威严,我们将以此为戒,深入扎实开展廉政教育,认真查找问题,切实加强村组财务管理,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时任大叶村党支部书记李德生在会上向全体党员郑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