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大清仓”的通知》
近日,老河口市纪委、监察委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 12部门齐“亮剑”,构建扫黑除恶协同办案工作大格局,实现纪法有效衔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当天,该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食药局、安监局、扶贫办等单位负责人,集体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各部门负责人纷纷表示,要以“零容忍”态度,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该市12个单位将联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及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清仓”,逐件逐类梳理登记,并按照“一线索一移送”的要求,填写《老河口市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函》,精准发力,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
目前,老河口市纪委、监察委已经制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大清仓”的通知和老河口市纪委、监察委与政法机关双向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纪委、监察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在监督执纪和执法过程中,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处理及移送的相关规定。
“纪委、监察委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工作负总责。”老河口市纪委、监察委主要负责人说,“对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工作中,相关部门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的,由市纪委、监察委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