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家水利建设的千年大计,大中型水库淹没区的百姓,舍小家,顾大家,抛家别业,移民他乡,是应该受到特别关注的困难群体。国家对库区移民的安置方式、补偿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可是在大悟县,却不按国家、省移民局的规划报告的要求安置移民,不仅安置方式不合理,补偿款还被层层打折扣!
三塔寺水库位于孝感市大悟县三里镇境内,是一座总库容为2185万立方米的中型水库。三塔寺水库的移民安置工作是2014年3月启动的。其中,因失去耕地需要进行生产安置的有273人,因失去住房需要搬迁安置的共183人。如今,3年多的时间过去了,移民们却向栏目反映,他们依然是没房住,没地种!因为当地政府对他们采取的全部是货币化安置,不补还耕地,不建移民安置点;而且土地和房屋的补偿标准又压得很低!
张师傅说,他家136平米的房子,按每平米268元的补偿标准,一共才只领到36448元!
根据我省相关政策,对于搬迁安置,可以依照一定标准进行货币化补偿。但国务院471号令规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要“坚持以农业生产安置为主“的原则。按照省移民局批复的三塔寺水库移民《规划报告》,生产安置要以农业安置为主,以二三产业安置为辅。并没有提出进行货币化安置的方式,因为这样,会造成大量移民失地,没有生活保障。可为什么大悟县移民生产安置要统一搞“货币化”安置呢?记者来到移民所属的悟峰山管委会。
记者随即来到大悟县水利局。工作人员说,分管三塔寺水库移民的刘副局长出去办事了。记者电话联系上这位刘副局长。
记者随后见到刘副局长所说的钱会计。他提供了一份当年的《三塔寺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搬迁补偿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三塔寺水库移民生产安置全部采取货币化方式。
钱会计说,他们对水库移民的土地补偿标准是24200元/亩,参照的是省里对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制定的标准。而记者查询2015年发布的《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按标准换算,大悟对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永久征地,水田补偿标准应为36180元/亩,旱地为27578元/亩!对于移民反映的村里从每亩耕地补偿款中扣走30%的问题,钱会计认为这并不违规。
另外,对于移民的生活安置,大悟对移民房屋补偿标准为: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分别是434元/m2、268元/m2、80元/m2。而省移民局批复的三塔寺水库移民项目《规划报告》的规定是:砖混结构为860元/m2,砖木结构为722元/m2,土木结构为516元/m2。两相对照,大悟县的房屋补偿标准远远低于省移民局批复的《规划报告》规定的标准!
国务院令471号文第九条规定,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是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的基本依据,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者修改。那大悟县随意修改规划,对于生产安置,别出心裁地仿照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安置办法,搞货币化安置。这又是怎么回事呢?钱会计说,这事他们不是责任主体。
大悟县政府农业科的工作人员说,三塔寺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就设在水利局,由分管的副县长牵头。记者之前电话采访的那位水利局刘副局长,就是三塔寺水库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移民安置、补偿标准由水利局上报到大悟县,经过审核后,再报给孝感市审批。
记者了解到,省移民局曾多次到大悟调查这个县的移民安置方式不当,补偿补助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其作出整改;2016年5月还下发督办函,要求尽快调整货币化的移民安置方式,提高移民生活安置的补偿标准。但大悟县的整改工作一直不到位。
记者发稿时,移民张师傅打来电话,称当地已答应提高移民的房屋补偿标准,但对于土地生产安置,对移民补还土地还是提高补偿标准,依然没有任何进展!
国家规定,应该按照“前期补偿补助和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安置库区移民。以货币化补偿代替生产安置,容易使迁出水库淹没区的大量移民失去土地,也就失去长远发展的根基。大悟县对库区移民的安置方式不合理,又把补偿款打折扣。这种做法,伤了移民的心,损害了政府亲民、惠民的形象,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前哨回访:问题房瓦有序更换 多名责任人被问责
4月份的《党风政风前哨》曝光了武汉市江夏区山坡街道开展的“家园建设”惠民工程中,为村民免费更换的房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现在,这些质量问题严重的房瓦都更换下来了吗?
4月24日,《党风政风前哨》栏目报道了2011年前后,武汉市江夏区开展“家园建设”村湾整治的惠民工程,由市、区财政补贴,对107国道郑店镇到山坡街沿线房屋改造,其中,包括外立面刷白和更换房屋瓦片。江夏区山坡街道村民们反映,政府出钱换的瓦片质量不行,一捏就成粉末,一下雨屋里就漏雨。
节目播出后,武汉市江夏区区委、区政府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到现场调查。江夏区山坡街道党工委节目播出当晚召开会议,成立专班,进行整改。
节目播出第二天,江夏区山坡街道对107国道沿线6个村的300多户村民,进行挨家挨户走访登记,对有问题房瓦进行更换。
目前,江夏区山坡街道6个村有问题的房瓦已经全部更换到位,同时,记者了解到,107国道沿线其他街道村湾的问题房瓦也正在逐步更换。江夏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后将加大对新农村建设资金和质量的监管力度。
问题曝光后,武汉市江夏区纪委监察局立即启动追责问责程序,相关责任人受到各种党纪政纪处分与组织处理。
山坡街道联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永芳 受党内警告处分
山坡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戈光建 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坡乡党委书记 乡长(现任江夏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旭东 受党内警告处分
时任山坡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现任江夏区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王凯 被诫勉谈话
山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明军 作书面检查
江夏区政协正处级干部 董跃进 被诫勉谈话
江夏区建设局副局长(现任区民政局局长)王弩 被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