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起

2018-07-27 18:48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起,处理党员干部2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8人,诫勉谈话1人,下发通报2期……”近日,京山县纪委监委对全县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进行通报。

据悉,京山县纪委监委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持续抓,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释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适逢重要节假日,该县纪委监委都向党员领导干部编发廉洁提醒短信,进一步明确纪律红线,今年以来共发送廉洁短信一万多条。同时,畅通拓展群众监督渠道,在该县纪委监委网站、“京山纪检”微信公众号开通举报平台,鼓励当地群众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微信留言等形式反映“四风”问题,调动民众参与“四风”监督的积极性。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组建8个督查组,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县16个镇(区)、51家县直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检查违规发放津补贴、设立“小金库”、违规操办宴席、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礼金土特产,以及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同时,实行16个(镇区)纪委监委交叉检查,坚决纠正边整边犯问题,已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个。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利用书面通报、网站等平台,及时通报全县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使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成为常态。上半年,该县共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8起,起到问责一起、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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