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1月至4月,向友谭在担任恩施市硒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三岔分公司副经理期间,多次公车私用,同时违规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并将此期间产生的燃油费、修理费进行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2013年至2017年1月,宣恩县高罗镇麻阳寨小学校长周根生利用学校预算外收入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警告处分。
3.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鹤峰县下坪乡水利水产管理站站长兼供水站站长丁云峰以虚列建设工程项目、虚开发票方式套取资金用于支付接待费用,同时丁云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下坪乡水利水产管理站站长兼供水站站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