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温馨提醒:清明节期间,请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实施细则,不使用公车公款开展私人祭祀扫墓、探亲游玩等活动,让清明节更‘清明’。”在清明节来临之际,秭归县纪委监委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广大公职人员发送廉政短信。
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纪委监委网页等多种方式发布节日期间纪律要求,提醒公职人员廉洁过节,是该县紧盯重要节点,有效预防“四风”反弹回潮,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清明节期间,该县纪委监委还将联合县机关事务局、公安局,通过GPS公车定位系统、雪亮工程等科技手段开展节日期间公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公布信访举报电话,专人负责24小时接听;开通信访举报网上受理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密织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对群众发现、媒体监督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对查实的“四风”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强化追究问责;利用网络媒体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秭归县纪委)